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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业务知识]安保维护员:我们不是“看门的”,我们很忙的!

发布时间:2018-07-06   发布人:admin

很多人把安保维护员当成“看门的”,觉得整天无所事事的坐在那里就是他们的工作了,其实不然,小编下面给大家讲讲他们的一些日常工作和权限。

1、对治安、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,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,但无拘留、关押、审讯、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。

2、发生在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刑事、治安案件,有权保护现场、保护证据,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,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。

3、照法律、法规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、规定,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人员、车辆。

4、出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人员、车辆及其所携带、装载的物品,按照公司的制度、规定进行验证、验物,但无人身检查权。

5、管理服务区域内进行安全防范检查,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。

6、出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,甚至行凶报复的,可采取正当防卫,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防卫过当。

7、对业主、单位员工进行法制宣传,做好“四防”工作(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自然灾害事故),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,协助业主、单位及时整改。

8、对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、监视,并报告安保部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。

9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,有权劝阻、制止和批评教育,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。

10、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,但无处罚、裁决的权力。无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、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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